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源发改函******************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Z0000G******1001
2.******小学站、一次网工程等施工内容。
2.3招标控制价:7,431,165.31元
2.4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计27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无项目经理承诺按无效标处理)且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5信誉要求:①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网址:******/;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否决;②无失信证明: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shixi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00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3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建设局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民政府
地 址:肇源县新站镇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99号5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
2025年04月07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