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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街道“三定一督”小区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JSZC-320505-ZXGC-G2025-0001)

枫桥街道“三定一督”小区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JSZC-320505-ZXGC-G20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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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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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街道“三定一督”小区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采购 JSZC-320505-ZXGC-G2025-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2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XGC-G2025-0001 

项目名称:******街道“三定一督”小区及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798.60603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8.606036万元  

采购需求:

******街道56个小区155******街道76家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具体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需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需提供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27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网址:******/)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响应)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一致,均视为无效响应。

10、本次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1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12、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

13、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范军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塔园路379号1幢6楼6157室

联系人:唐漾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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