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新余罗坊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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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新余罗坊50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本项目属扩建工程,建设内容为: (1)变电站扩建工程:扩建罗坊变3#主变,主变容量为1×1000MVA主变。本期扩建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60Mvar低压电容器和1组60Mvar低压电抗器; (2)220kV间隔调整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度1.02km,其中0.05km按单回架空架设(双回塔单侧导线更换),0.23km按单回电缆敷设、2×0.37km按双回电缆敷设。将罗白线与罗渝II线、罗珠I线与罗渝I线间隔调换。 本项目动态总投资104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0万元,占总投资1.8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是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四周(电磁环境影响50m评价范围内)工频电场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均满足GB 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本项目拟建双回线路(单侧导线更换段)架设输电线路电磁环境模式预测结果表明,导线对地高度18m、离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GB 8702-2014工频电场强度10kV/m(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μT 的要求。 根据类比监测结果,本电缆线路工程铺设后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电磁环境能满足GB 8702-2014相关限值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为确保罗坊500kV变电站厂界噪声能满足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在变电站东偏北、北侧部分厂界围墙上加设声屏障,拟对变电站北偏西段围墙上方安装高0.5m、长168m的声屏障,东偏北段围墙上方安装高0.5m、长68m的声屏障以及变电站北侧中段围墙上方安装高0.5m、长50m的声屏障。在变电站围墙增设隔声屏障后,罗坊500kV变电站本期建成投运后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GB 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增设隔声屏障后,厂界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值与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背景值叠加后,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昼夜噪声值满足GB 3096-2008中2 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变电站及输电线路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电站内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次变电站扩建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当设备发生故障排油或漏油时,泄漏的变压器油将渗过下方贮油坑内的卵石层并通过排油管道到达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拟建事故油池及事故油坑容积均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户外单台油量为 1000kg以上的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或挡油设施,其容积宜按设备油量的20%设计,并能将事故油排至总事故贮油池。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能容纳相应电气设备全部油量的贮油设施,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中相应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本工程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 (4)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5)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