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副楼楼道墙面维修工程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14: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DZ-【2024】-007
2、项目名称: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副楼楼道墙面维修工程
3、预算金额: 274000.00元
4、最高限价: 247338.52元
5、采购需求: 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副楼楼道墙面维修工程,1项, 采购预算: 247338.52元, 项目概况: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副楼楼道墙面维修,主要内容为内外墙刷乳胶漆、天棚吊顶、保洁等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并无不良信用;
3.9.未被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招标代理部)
方式:供应商须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有意向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谢绝邮寄。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14:00
地 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02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南环路3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御公馆8A13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 洋
电话:******
电子邮件:******